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都在企业,怎么办

案情:9月21入职,10月17离职。不支付离职后工资。
仲裁请求:支付9月份工资差额部分;支付10月份工资和餐补。
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办公室内监控录像;9月工资签字单;10月17日签到单。(这些证据都在企业)
企业没签劳动合同和办社保,9月份工资现金支付。考勤制度在离职那天实施,只有最后一天上班的签到。仲裁庭让我1月18日去提交证据,现在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在企业里,该怎么办?能否申请仲裁庭收集证据?这个案子,我是不是只需要征募劳动关系存在就可以了?

补充提问:
已有两个律师回答,但是回答得不是很好。
首先,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全在企业,我已离职,无法收集。其次,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现在是提交证据阶段。
我想知道的是,因为证据都在企业,我无法收集,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09-状态:已解决]
宋娜律师的解答:

申请仲裁调取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我还想继续咨询你。现在已经找到一个离职的同事,愿意出庭为我作证了。我想公司唯一扣工资的理由就是说我迟到,但是我11.17离职,11.14公司才颁布考勤制度,11.17是执行考勤制度的第一天,对于之前,一直都没有规定上下班的时间,公司说我迟到的理由应该不会成立把?我应该怎么反驳迟到的这个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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