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争取我的权益
我是一名客服人员,在这个公司刚工作了三个多月,在他们口中已经过了试用期,在第二个月时就是正式员工了。我在这期间怀孕了,公司就找理由要把我调到另一个分公司,工作量比这边大,而且全年都是上24小时休48小时的倒班制。虽然现在的工作环境也是上24小时休48小时,但是到了三月份就能早8晚5,一周双休了。我不同意调动,公司说不同意就走人。在这里我没有签劳动合同,原因是公司从来不和任何一名员工签合同。正想上保险,但是还没有来的及。而且公司的基本工资是每月960元。每小时的薪资是5.5元。我想请教一下律师,如果我把他告到劳动仲裁,这个公司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吗?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公司能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随意的调动我的工作地点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09-状态:未解决]
宋娜律师的解答:
你好!
公司要求上24小时休48小时是违法的,这样工作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工资为960不符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加班费,和工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