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咨询责任!~
2012年1月8日时,我弟弟驾驶车辆正常行使,从对面行使一部夏历逆行与我弟的车面对面相撞,我弟弟的车上还有一个朋友坐在副驾驶位置。我弟弟头部有一厘米长的口子,其朋友脸上有多处伤痕。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分,我弟弟有没有责任,对其朋友有没有责任? 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01-10-状态:未解决]
张炜律师的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作出。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在你弟弟无任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方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对方应为全责。乘车人在车辆行驶中,无任何干扰驾驶或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乘车人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