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产假的女教师是否应享受学校给教职员工发放的笔记本电脑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歇完产假和哺乳假回学校上班的女教师。在我歇假期间(去年八月),学校以办公用品为由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了笔记本电脑。我和另一位也在歇产假的女同事都去单位申领了,当时负责发放的主任告诉我们有我们的电脑,但要等正式上班后再来领取。于是我们没有领到电脑。(在发放电脑不久,学校还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为此学校又向丢失电脑的每位教师发放了1500元。)由于我所在的学校自行有规定,生小孩的教师要歇满一年才能回校上班,所以我今年八月才开始上班。可当我和歇假同事再向学校申领电脑时,学校却以发放电脑的主任已被解职,那是他个人承诺给我们的行为,不代表学校的立场为由拒绝了我们的申请。还坚持是只发给在职人员的福利,不包括歇产假和哺乳假的教师。请问我单位给我的这种解释合理吗?
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11-03-状态:已解决]
林远西律师的解答:
学样应当补发电脑给你们。理由是:电脑系办公用品,非福利,也不是一年就能消耗完的。原主任答应正式上班再来领取是正确的。你们假满后上班领电脑是对的,学校不给是错误的。现代社会是电脑信息时代,电脑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很有帮助的。如果学样一再坚持错误观点,可以向上级反映。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感谢林律师的答复,我会以你给我的解答再找学校据理力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