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
我想请问齐律师一些问题:我是08年结的婚,结婚当天发现丈夫有生理问题一直没有同房,后来我要求离婚 ,但在于农村来说离婚是比较丢人的事,经双方老人商议 ,给男方一个看病的机会,看了一年,病情有点好转,但无正常人所过性生活,之后他母亲因癌症去世,从此我们几乎没有性生活,已经四年多的时间了,我现在想离婚,但男方提出来拿出当时结婚时给的三万块钱才与我离婚,当时结婚男方没买房,家里只有两间的小平房给我们结婚,所以男方同意给三万块钱给予没房的补偿,钱是分两次拿给我的,刚开始拿了两万是在订婚时候,可男方要写收据,收据内容是说这两万块钱要用于婚后修房子用,一年后我们结婚时又给了另外一万块,但没有写任何条据,现在离婚,男方拿出那两万块钱的条,声称不给三万块钱不离婚。
我现在怀疑我被骗了,男方知道自己有问题为保障自己才让我写的收条,现在要离婚了还让我拿出三万块才离,但是我这四年多的青春由谁来赔?我该怎么办?本人老家不是济源的,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在济源立案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12-03-状态:未解决]
李克钰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见http://www.hn-lawy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