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即故意伤害并跑了
我是开建材商店的,在经过自己亲哥的允许下,把钢管,铸铁锅既其它物品放在他家的院子里,于2011年12月7号下午,嫂子给打电话叫把东西全部搬走,待我去后,问我嫂子缘由时,她说是她家,必须搬走,要不就都砸了,我和她有些口舌争执,嫂子便动手打人,我哥吧我往外推,我嫂子踹了我肚子一脚,回到自己商店肚子疼,发现走血了,(已怀孕)经医院鉴定,可能会流产,现正在打保胎针,既服食药物,我从他家走后,把我放在他家的钢管和铸铁锅都砸了。事后便逃逸,请问他们有没有刑事责任,我该如何追究。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2-08-状态:未解决]
刘杨律师的解答:
二个法律关系,1、如果你流产了,你嫂子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2、你的嫂子故意毁坏的财物如果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那么也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你可以马上报案,并申请鉴定被毁坏财物的数额,另外你的孩子如果保不住了。应该可以构成轻伤害,你也可以申请鉴定,然后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