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
我是在2011年10月1日和10月5日还有10月10 日分别和领导口头请假,领导同意了,但是另一个领导叫我10月11日必须加班,否则就辞退我。
还有我在公司2年半了,公司从没有给我签过合同,没有买过社保
我不知道该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05-状态:已解决]
夏尔棋律师的解答:
你好!
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在,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补缴社保费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免费咨询1591066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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