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甲与乙于2010年登记结婚,甲于2011年9月份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处购买了一套房屋价值40万,并过户给了戊,该房屋登记在戊的名下(甲与戊系非法同居关系),现在请问:
1.乙是否有权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不能,是否有权获得该房屋的一半价值?
2.丙是否要将40万的购房款返回给甲?(丙不知甲与戊的关系)或者在什么情况下丙要将购房款返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06-状态:已解决]
夏尔棋律师的解答:

你好! 乙方有权利要求婚后给第三者购买的房产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丙是善意第三人,不能从丙处索要回40万。详细可咨询1591066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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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两高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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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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