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支配这笔钱吗?
2006年我老伴去世了,2009年我承租的房子拆迁,用拆迁补偿款我给小儿子和小孙子买房、装修都花光了。因为此前我就和小儿子一起生活,他俩的户口也在我的本上,往后我们还在一起生活。这笔补偿款是我的财产?还是我的遗产?我有权这样支配吗?其他子女不在我身边,不怎么来看我,户口也不在这儿。如果其中的子女向我讨要属于他母亲的那份遗产,我该怎么办?拆迁补偿款内有我去世的老伴多少份额?(户口在册的小儿子、小孙子有多少份额?)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10-状态:未解决]
夏尔棋律师的解答:
你好!
补偿款是对你拆迁行为的补偿,属于你个人财产,无你去世的老伴份额。你和孩子们都有权支配这笔钱。如需帮助可以咨询1591066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