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垃圾池中扎脚医疗费谁负责

学校临时警卫在值班时间到学校垃圾池捡拾塑料瓶不幸被铁钉扎破脚掌,头两天没当回事,结果伤口感染且高烧不退,到医院治疗,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医院对其进行了截趾手术,虽高烧退去,但因其患有糖尿病,伤口很难愈合,至今仍在住院治疗。请问律师,在此事件中学校有无责任,若有,能占多少?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6-25-状态:未解决]
李庆律师的解答:

学校应承担责任。

我咨询李庆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保定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庆律师 > 李庆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