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纠纷案件

我司是出租车汽车公司甲,将一辆轿车出租给乙使用,有协议。乙其撞到行人丙,全责。乙撞到丙后,后面丁又碾压上去并驾车逃逸被逮捕。现丙起诉甲、乙、丁人保财险(甲买的)平安险(丁买的)赔偿37万。
法院判决,人保赔2.8万,平安险3.8万,乙和丁连带赔偿28万,甲对乙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1、此案如执行,对方肯定优先申请执行甲?
2、二审甲如何起诉,是否直接起诉人保、乙、丁,有无必要起诉?
3、此案后续如何处理,我是公司法务,请有交通责任纠纷案件经验的律师给点实际指导,泛泛而谈及非专业就不要误导或忽悠了。请尽量详细点,谢!!!!!
补充提问:
因对方起诉时还在治疗,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都只计算至起诉之日,伤残等级还没鉴定,因此乙方的诉讼标的不包含伤残这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03-11-状态:未解决]
李庆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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