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给我发这么一条短信合法么?

短信内容如下
你好,我是凤凰城的置业顾问,根据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转定后7天内签约应缴款项,现时间已过,公司决定自您收到短信5天内签约应缴款项,请您务必及时到凤凰城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否者取消搜有优惠并且定金不退,房源对外销售,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想问一下,5天内去售楼处房子不要了是不是可以退款,还有就是房贷是在交给我钥匙以后交利息还是在交了定金后交利息。定金已经交了一年多了。求助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03-状态:未解决]
姜曙滨律师的解答:

根据短信结合你们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我咨询姜曙滨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静安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姜曙滨律师 > 姜曙滨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