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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诉讼时效及诉讼费用
我继父去世后,留有俩处房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我母亲,我(继父跟我母亲抚养长大的),继父的儿子、女儿和继父的母亲。其中一处房产,立有遗嘱给继父的儿子结婚用,但是没有其他公证人在场,我母亲跟继父的女儿和继父的大哥签字。如果我母亲准备起诉,有什么不利因素吗?
咨询者:
fa320611
山东
[
咨询时间:2012-01-29
-
状态:未解决
]
姜曙滨律师的解答:
立遗嘱的不经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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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曙滨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静安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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