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传销可否告赢

爱人被同学骗去搞传销 损失十万元,现人已回来 ,损失的钱怎样要回来 以什么罪名告他 法律有这方面的条款吗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5-01-22-状态:未解决]
姜曙滨律师的解答: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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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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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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