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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轻伤,家长索要务工费
我儿子十周岁,小学四年级,在校课间与同学发生争执把对方摔倒在地磕到后脑勺。对方孩子没有外伤也没做任何检查,其称找个熟人看了看,医生说轻微脑振荡让休息观察。对方孩子称头痛在家休息六天,对方说为了看护孩子六天没出去摆水果摊,每天损失1000多元,现在让我们赔偿务工费6000元,请问合理吗?应该培偿多少?
咨询者:
fa2147574519
北京
[
咨询时间:2015-01-26
-
状态:未解决
]
姜曙滨律师的解答:
不合理。要求赔偿需提供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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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曙滨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静安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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