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拖欠货款如何解决
两公司无签供货合同,但有要求供货、供货、收货、确认收货等的一切单据,供货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企图不付,一拖就是5-6年,期间一直有联系追讨,请问能通过法庭解决吗?是否已过追索期?无论通过法庭或现在对方付款,能否同时追讨期间的损失,如利息损失?计算标准如何?谢谢帮忙!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05-状态:已解决]
秦林蒿律师的解答:
你好,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有追讨的事实,否则很可能被认定已过时效,建议直接与律师电话沟通,以便为你排忧解难。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