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拖欠货款如何解决

两公司无签供货合同,但有要求供货、供货、收货、确认收货等的一切单据,供货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企图不付,一拖就是5-6年,期间一直有联系追讨,请问能通过法庭解决吗?是否已过追索期?无论通过法庭或现在对方付款,能否同时追讨期间的损失,如利息损失?计算标准如何?谢谢帮忙!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05-状态:已解决]
秦林蒿律师的解答:

你好,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有追讨的事实,否则很可能被认定已过时效,建议直接与律师电话沟通,以便为你排忧解难。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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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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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合伙加盟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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