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问题
2002年进入公司工作,05年才买社保,09年签订的合同期限是2009年12月年至2011年12月,此合同从来没有给过员工自己一份保管,且签订合同的公司名称与个人工作证,购买社保公司名称不一致,2012年1月开始没有签订合同,2月开始口头通知员工以后不用上班,至今一直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赔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05-状态:未解决]
秦林蒿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工作证及交社保的单位起诉,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