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意外死亡,儿媳拒绝赡养其父母。

儿子意外死亡,儿媳拒绝赡养其父母。
问题:
1、老人能否要求收回分家时分给他家的财产(财产为农村的房屋和田地)?适用于哪部法律的哪条?
2、儿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适用于哪部法律的哪条?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27-状态:未解决]
秦林蒿律师的解答:

一、根据继承法,父母可以按份继承死者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田地的使用权和分家时的财产。
二、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死亡婚姻自然终止,因此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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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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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合伙加盟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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