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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先生离婚了,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两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婚内我父母购买了一套住房,由于年龄关系影响贷款,就把我的名字也写上去了,现在我和我先生离婚,涉及到这套房产的问题,他要按现在的市场价格要他的那部分,请问这个应该怎么,他还说后期的一年是他和我一起按揭的,但是如今房子已经供完所有的清单什么都没有了,他也没有任何证据,想问下,这种情况,这个房子跟他有关系吗?难道真的要给他一部分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04-25-状态:未解决]
秦林蒿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父亲的房子,你们的按揭款可当作借款,还给他一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父亲的,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极有可能要分他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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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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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合伙加盟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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