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大家好,11月7号我驾车与一骑电动车57岁的大姨挂擦,造成她和乘车的小孩受伤,交警判我全责,事故发生后住院12天,我垫付了全额医疗费共6700元,在提车签字时让我给她买了一新电动车花了2000元,现在出院发票还有报保险的相关手续都在我手来,他说想要三个月的误工费9000元,想进行诉讼,但是他老是不去办理,一直拖着,我的保险报不了,怎么办?住院交费时住院押金条上缴款人写的是我的名,也就是说她没给我写欠条,要是他不结案我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我给他垫付的钱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20-状态:已解决]
王兴东律师的解答:

57岁大姨是没有误工费的,因为已经过了退休年龄,故你不需要支付误工费。对于你购买电动车花费的2000元,保险公司只赔偿自己定损的数额。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垫付的钱。咨询电话:18706401255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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