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机动车相撞
律师您好!
我驾驶摩托车(有牌无证,但属报废车辆)由南向北直行,中途向东有一条丁字路,视野不太好。一辆轿车从东边丁字路向南拐弯(他在靠左车道拐弯,几乎紧贴着南墙,视野不好,我根本看不到对方),与我相撞(人身无大碍,对方车保险杠破,我车前面破)。双方发生冲突,对方四个人打我。
从路面来看,应该是对方全责。但我没有驾驶证。现在交警已把双方车托走处理,想请问:这种情况交警会如何处理?是谁的责任(谁付谁钱)?我应如何处理才能将损失减到最小?
补充提问:
轿车是哈飞两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3-08-状态:未解决]
王兴东律师的解答:
交警认定责任
损失可以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有事建议来电咨询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