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纠纷

我去年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规定去年12曰30日交房,开发商短信通知1曰20几号交房,但是我们去了他却没有交房时应有的“三证一书一表”,于是我们大部分没收。之后开发商态度不好,消极对待我们,也迟迟不通知交房。有人去收房问违约金怎么办,开发商说办房产证时再说,而且说说不定是你们该我违约金呢,因为合同规定交首付款后7日内办理完按揭!可是7日内怎么可能办完?而且我当时就此问过售楼员,他们当时口头告诉我没事,而且在办理按揭的过程中他们也一直没告诉我办不好属违约,可是我的按揭过了接近半年银行才批下来。现在我想收房,因为着急住。可是他要在违约协议上我先签字再算违约金(就是他先让我欠空白协议,然后他在填空),再交钱,最后交钥匙,而且也是不能提供:“三证一书一表”
问题:
1、难道我真的要支付按揭延期的违约金??
2、违约金什么时候结算?开发商耍无赖,我说你先算好我再签字他不同意,怎么办?
3、我该不该收房?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3-30-状态:未解决]
王兴东律师的解答:

建议先找律师咨询,需要当面咨询我,这些数额较大,风险控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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