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八个月,想要离婚,我是女方
我和他的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就是现在怀了孩子,彼此仍然是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现在甚至到了动手的地步,他还指着我说要打死我,我觉得无法再生活在一起,所以申请离婚,他有一套房子,是和我认识后结婚前买的,我妈妈给他找的人托的关系买的,他家的人付的钱,他爸爸不让他写我的名字,所以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但家里的东西大到电器,小到零件什么的,都是我父母操心买的,他父母不是这里的,也没过问过/我怀孕期间,他父母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问过孩子的情况/我和他2010年9月结的婚/
我是想问,我除了可以给他索要哺乳期营养费,及生孩子后六个月必要的生活费用,那个房子以及我父母给我购买的那些东西我有权利进行财产分配吗?孩子抚养费的话,我最大限度可以要求他工资的多少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4-25-状态:未解决]
王兴东律师的解答:
是的可以起诉离婚
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房子因是婚前财产,你无权取得。
你父母给你的嫁妆,你可以要回。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收入的20-30%。
如需要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