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如何规范,新刑诉法为律师辩护带来哪些变化?

时间:2012-10-07 11:16:14    文章分类:法律动向

刑事辩护行为的规范化,主要是指律师在参与刑事辩护的过程中,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以及可以做的事该如何去做。换句话说,就是如何做到依法辩护。
  明年,新刑诉法即将实施,这无疑将对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活动产生全面、深刻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本届论坛确定了“刑事辩护制度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这一主题。
  随着新刑诉法的逐步落实,刑事辩诉的规范化、标准化问题也日渐紧迫,有必要进行探索和研讨。
  之所以要规范,是因为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有些辩护律师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其执业范畴,甚至有些行为突破了法律规定。而这些不规范的辩护行为,不仅是违背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影响了律师群体的形象,而且还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出现,有些甚至还触犯了法律。同时,这些不规范的辩护行为,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
  我理解,刑事辩护行为规范化,首先可以实现有效辩护,依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也可以有效规避刑事辩护给律师带来的风险。

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可以认为辩护已经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讨论。侦查阶段,为进一步落实会见权,新刑诉法规定除三类案件外,辩护律师持“三证”可以直接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可以认为辩护已经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讨论。侦查阶段,为进一步落实会见权,新刑诉法规定除三类案件外,辩护律师持“三证”可以直接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对此,有专家认为,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很有可能导致律师会见权无法顺利实现。因为新法只规定拘留、逮捕后应通知其家属,删除了旧法规定的通知包括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等内容。在拘留、逮捕后不告知羁押场所的情况下,律师根本不知道人关押在何处,无法会见。罪嫌疑人。对此,有专家认为,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很有可能导致律师会见权无法顺利实现。因为新法只规定拘留、逮捕后应通知其家属,删除了旧法规定的通知包括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等内容。在拘留、逮捕后不告知羁押场所的情况下,律师根本不知道人关押在何处,无法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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