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
房屋是我爷爷的,爷爷共有5名子女。大概有210平米。爷爷在世的时候是由大伯赡养,在爷爷过世后,爷爷的房屋拆迁,大伯把我父亲及其他两位位姑姑、一位叔叔告上法庭,要剥夺我父亲及两位姑姑、叔叔的继承权。那么我父亲及两位姑姑、一位叔叔就合伙请了一名律师帮忙打官司,(大姑姑的女儿找的律师)。该律师说律师费每人7000元,并且要每人支付15000元的好处费,并且保证一定能够打赢,说我父亲至少能够分得40平米的房产。并且7000员的律师费是打得白条,并没有正规发票。请问这个律师的说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什么嫌疑与漏洞?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1-10-状态:未解决]
罗小平律师的解答:
收费多少是律师的事,但是收费不开发票是绝对违反规定的,发经查实要被上罚的,本案当中5名子女都有继承权,只是大儿子可适当多分.重庆银盾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