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地皮卖买咨询
您好!
我想买城郊(属湖南农村)的私人地皮,此地皮是卖方祖先留的老屋地基,现建有旧一层楼的砖房。因地基较大,卖方想旧屋翻新,因缺钱建房,想把地皮卖一半(180平方米)给我,售价格十八万,然后卖方拿卖地皮的钱在旧地基上重建新房。建房手续己经批准。卖方说:签协议付款后,双方平分地基各人一半,统一时间一起建房(地皮分成两份,卖方和我方各占一份,分别花钱自行建房)以防地方干涉。待房屋修好后卖方说,以我作为他亲戚的名义,把房屋卖给我一半的理由托人为我办房产证过户。这样的话,此地基上建的两栋房屋就有两个户名。
请问:同一可建房地基上有两个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要卖此地皮的话,有哪些协议及公证要签?因是农村地皮,当然也无建房的必要三证,只有准建的批核手续,要增加哪些协议或说明才能保证以后无纠纷,且能保证我的自身利益?
请指点!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30-状态:未解决]
高冬竹律师的解答:
买卖此地不受法律保护。再加上建房纠纷更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