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买房 分手之后如何分割

时间:2012-02-11 19:09:50    文章分类:劳动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是双方共同所得收入购置的房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不是用双方共同所得收入购置的房产,为购置一方个人财产。
执业机构:陕西书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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