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有效
2005年11月21日我公司与内蒙古庆华集团煤化公司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屡次催要审计费无果,2011年庆华集团依据2006年3月22日建设部第149号令的规定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为由,诉讼与我公司订立的造价咨询合同无效,我公司应如何应对?
我公司的全称是: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润通分公司
补充提问:
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27-状态:未解决]
孟建颖律师的解答:
合同应该无效,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订立合同资质的,合同主体不适格,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胜算不是很大,而且现在地方保护主义很严重,我们山东也不例外,如果在山东诉讼还有一点点可能,不过为了公司利益还是三思而行,不要因小失大,和解才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