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阴补偿

我现住一栋4层3单元小区楼,刚刚入住 ,今在我楼前别的单位要建一栋17层的高层楼,楼距36米 其中我们的楼前地有19米,因遮阴多次商讨没有结果 请求法律帮住 24户住户急盼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03-状态:未解决]
郭俊峰律师的解答:

 有没有对你的采光权进行侵害,一般是以房屋日照时间的长短来认定的.至于间距,你现在可以先了解一下该房屋进行施工是否取得了合法手续,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及规划许可证等。
 关于日照还有一个部门规章: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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