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解决办法

我在一个民营单位上班,因单位效益不好,把我派回家给单位招生,并且还告诉我在家期间要三天报到一次,如两次不报到,就自动离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我在此单位工作六年,在此期间我什么保险也没有得到,我也签过合同,但是单位没有给我 一份,)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19-状态:未解决]
郭俊峰律师的解答:

“自动离职”的规定不合法,你们之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你还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如果双方办理辞职或辞退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我咨询郭俊峰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雅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郭俊峰律师 > 郭俊峰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