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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民营单位上班,因单位效益不好,把我派回家给单位招生,并且还告诉我在家期间要三天报到一次,如两次不报到,就自动离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我在此单位工作六年,在此期间我什么保险也没有得到,我也签过合同,但是单位没有给我 一份,)
咨询者:
fa307601
山东
[
咨询时间:2011-12-19
-
状态:未解决
]
郭俊峰律师的解答:
“自动离职”的规定不合法,你们之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你还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如果双方办理辞职或辞退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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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俊峰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雅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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