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车损纠纷
昨天在小区门口和一女司机发生口角,对方开车追我两公里,我停车的时候她从后面撞上我的车。交警认定他全责,只有交强险,拒绝我在4s店修车。修后面要8000元左右。我是否可以指定修车店,还有是否可以控告她危险驾驶和恶意损坏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的刑事责任。
补充提问:
昨天下午5点交警来处理的,家人当时说尽量心事宁人就没说,我老婆的额头和鼻子都有轻微擦伤。交警走后她说只有交强险拒绝去4s店修,我现在想问一下。
1. 我是否有权指定修车地点
2. 现在还是否来得及报案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26-状态:未解决]
郭俊峰律师的解答:
对方涉嫌故意犯罪。在公安部门处理过程中,你可以让办案民警委托物价部门对你的车损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你可以自主选择维修单位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