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有效

2005年11月21日我公司与内蒙古庆华集团煤化公司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屡次催要审计费无果,2011年庆华集团依据2006年3月22日建设部第149号令的规定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为由,诉讼与我公司订立的造价咨询合同无效,我公司应如何应对?
我公司的全称是: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润通分公司
补充提问:
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27-状态:未解决]
陈其伟律师的解答:

合同无效的!我曾经就审理过类似的案件,也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你们公司的特殊是在造价咨询公司,你做为一个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我国建设部的明确规定是有限制的,而且你起初签订合同时又无总公司的授权,你总公司的合法资质也只能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同样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连起码的资质都没有,这个业务你们根本就不应该接!
同时具体案件我不清楚,但从你们公司的名称来看,总公司都好像没有资质,是没有经过改制的,所以若如对方发现这个问题,向建设部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话,那时候你们就更加被动了。
所以建议还是尽早的和对方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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