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问题

我2月经过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6月过户,房屋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但是3月,大家都开始纷纷讨论国五条,卖方就想提前过户,以免产生20%的税费,并要求我先付首付去给他解押,我觉得我没有保障,就没有同意,中介说,如果拖到6月过户,产生20%的税费则由我承担
我想咨询一下
1、如果6月过户,如果有20%的税费,是否由我承担?
2、房产证所有人是A,但签合同时,是B签的(A、B是夫妻关系,但未签订代理协议,也为出示结婚证,中介说是A\B是夫妻关系),那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补充提问:
可是我2月签合同的时候,也预料不到会有20%的政策出台啊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3-15-状态:未解决]
颜立权律师的解答:

合同约定买方承担,过户一旦收20点税你负担没有异议。合同效力待定,产权人追认则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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