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公证后没有过户,以后法律以公证为准还是以房产证为准

2013年3月份,我在再婚前把自己名下的的一套楼房赠与给了12岁的女儿,并办理了公证。但因诸多原因,在我在世时不打算办理过户登记。不知这样如果以后女儿和我后妻间产生纠纷,法律是以公证书为准,还是会按照我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理?谢谢,盼详细解答!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5-01-12-状态:未解决]
颜立权律师的解答:

最好及时过户

我咨询颜立权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颜立权律师 > 颜立权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