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不发的理由正当吗?
我是做汽车销售的,14年9月从原公司离职,现在还能拿回我的工资吗?离职时我有客户的退款没有退,客户在交车的时候发现问题,经理决定在这个客户的销售利润中扣去1000作为客户的补偿,因为我对公司制度的不熟悉,错过了对客户的退款时间,公司决定从我的工资中扣除1000作为客户的补偿,这种做法是否正当?
另外,公司有一个任务,任务规定:没完成任务的人会扣除300元作为罚款,完成的人不用罚款还可以得到未完成任务者的罚金作为奖励。我两个月没完成被扣除共600,离职那个月我完成任务,离职时公司告诉我这个任务奖励会发给我,而离职后公司又说不发了,因为公司没有去收取罚金所以就没有奖励。请问公司这样做对不对?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5-04-09-状态:未解决]
颜立权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