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结婚没有登记,但有子女有户口本,由于第三者的出现,男方经常不回家,女方和男方都有家庭,后来感情破裂,这样可以离婚吗?
补充提问:
事实婚姻,子女都不满十八周岁这样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有母亲还是父亲承担?如果有母亲扶养那么抚养费应该由谁承担?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3-04-26-状态:已解决]
闫国田律师的解答:

1994年2月1日前就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是以后,则只能诉讼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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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西乌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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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保险理赔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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