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睡觉是否可做开除的理由?
我在2008年4月28日进入一公司做仓库管员,至今快两年了。前段时间因上夜班睡觉被公司开除。请问我是否可向公司要求赔偿?若可以,因如何做?
谢谢高人指点!
补充提问:
在之前公司并没有开书面辞退书.只是口头通知.而且要求我们自己写离职申请表.本人不服后才开辞退通知书.另外公司上个月年中分红(每年8月15奖金)也拖欠不发了.原本上个月就应该发下来.公司一直拖欠未发.我想这是公司自己的原因.应该没理由不给.我已向劳动局申请赔偿,但调解无效.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多谢指点!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13-状态:未解决]
宋军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那次睡觉并未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则单位开除你的理由并不充分,因此你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