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赔偿问题。。。

请问各位律师,前两天我叔在工地上和人家发生口角,然后就动起手脚了,三个人打我叔一个。之后我叔叔报了案。但打人的那三个人私下里赔偿了我叔3000元。然后我叔就去公安局把案销了。在互相打架的时候,对方三个人肯定占优势。把我叔的中指用钢管打破了。现在在医院做了手术。但手术费已经花了8000元左右,都是自费的。之前这些事我们都不知道,最近伤势严重了我们才知道。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对于现在的情况,还可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或者去伤残鉴定,中指基本上是废了。要是赔偿的话大概赔偿多少。谢谢。。。
补充提问:
还请问一下,要是去鉴定是否是轻伤的话,要去什么部门鉴定。要是鉴定为轻伤,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之前私下里赔偿的3000元对后面的赔偿要求有什么影响没有。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1-02-状态:已解决]
周福旭律师的解答:

您好:
可以先到公安机关重新报案,看是否构成轻伤。如构成轻伤害,由公安机关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如不成成轻伤害也能够成轻微伤。可以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治安责任。治安案件没有超过6个月。可以重新报案。
轻伤害的鉴定不能私下进行,应当在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有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可以按照你们省的人均纯收入*20年*10%计算出可以得到的残疾赔偿金数额,还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原来得到的三千元应当赔偿总额中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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