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

03年我老公家正值新房封顶时,可老公在单位突然离世。后来其公婆用所分配到的抚恤金把房子修建完成。盖房期间,我都有借钱拿来盖房并还了所借之款,老公离世后孩子才刚刚半岁大,公婆们步步紧逼着我带离孩子离家出走,从此我再也没有回过去。老公家还有一妹妹目前已经招上门女婿在家成婚,但她的户口却又迁到她老公家户籍那边的。他们只是在我老公家吃住。请问,目前在我还不知情房产所有权的情况下,请问我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因为我想公婆一定已经会把房子的所有权改写成为小姑子的名下了)能继承全部还是一半?小姑子有权继承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01-03-状态:未解决]
周福旭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应当断定争议的房屋是你们夫妇及你公婆的家庭共有财产,眼下你公婆把该房的产权变更到你小姑子名下,您首先应到房产部门撤销该错误的登记。撤消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的官司。首先应分割该共有财产。你和你丈夫、你公爹、婆各占1/4.对你丈夫的1/4份额,是涉及继承的。应当由你的孩子、你、你公爹、公婆四人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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