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我可以拒付房租吗?
2006年7月16日,我租赁刘某的两层楼房用于开办制衣厂,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即自2006年7月17日为止。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各付清当年的上半年、下半年租金。2007年9月,房东刘某突然提出房屋不出租了理由是开办制衣厂会弄脏墙壁。因合同仅仅履行了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我为制衣厂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尚未收回,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场地,因此,我一直不同意搬出,直至今年一月份才将厂子搬出。前几天,刘某找到我,要我付清剩余半年的4800元房租。因刘某违约在先,我没有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算是不错了,我遂拒绝了其请求。请问: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我可拒付房租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07-状态:已解决]
周福旭律师的解答:
你好:
你完全可以行使履行中的抗辩权既先履行义务方,履行义务不符∑约定。后履行方可以不履行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