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未到一个月,我现在就可以走吗
我在厂搞的是焊工,2011年12月1号签的合同,任职一年。
我2012年4月5好辞的职,4月10号发3月份工资未发,4月11号给了我一份解除劳动协议,叫我签,上面的内容是扣除我2500元工资为培训费,在厂期间未签过培训协议,而且是在厂找了一个师傅带我们,那个师傅是厂方从外单位找来帮忙的,在厂期内我们用了一些板材和焊丝。
还有厂方以我未干满一年为由,现在意思我下面四月份的钱也没有,拿去支付违约金。
现在我可以要回这些钱吗?还有我辞职未到一个月。
现在就可以走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4-11-状态:未解决]
赵勇律师的解答:
单位的作法违法,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