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交通事故

1997年再外地出的车祸把人撞死,法院已经开庭审理过,判定金额,当时3人为被告i,金额15000元,我已赔偿4000元加上车被拍卖也赔偿给其家属。现在15年后本地法院要求我赔偿,是否有效?
补充提问:
外地的法院已转到本地法院了,现在本地法院有权受理吗?有没有超过时限?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14-状态:未解决]
赵勇律师的解答:

你说的可能是法院执行,如果还没有赔偿够的话,无论什么时候你有钱了,法院都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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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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