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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2009年我借给对方18万元,有借据和银行的打款凭证。前3年对方用各种理由拖延不还,从2013年起干脆不承认是借款,还否认借条是他本人所写。到现在已经5年了。这种情况怎么办?能以诈骗起诉吗?
补充提问:
请问到现在已经5年了,是否误了诉讼时效呢?2009年8月1日的事情
咨询者:
XZ2014
江苏
[
咨询时间:2014-05-01
-
状态:未解决
]
赵勇律师的解答:
不好认定为诈骗的,可以尽快到法院起诉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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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律师
执业机构:
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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