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出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与当时协商时的笔录有出入

法院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忽视离婚协议当时的笔录内容吗?笔录档案里有探视权,协议上只有支付扶养费,没有探视权。档案里写学费医药费各付一半,协议上只有半年结算一次,未写明各付一半。法院可以忽略当事人的意愿,自行修改协议内容吗?这样的协议书导致了母亲一方几年都没未能见上孩子一面,这种情况有办法解决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6-06-13-状态:未解决]
赵勇律师的解答:

协议写不写都有探视权的,这是法定权利,谁也剥夺不了的。对方不让探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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