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股金款问题?

律师您好!请教下面的问题:
国营企业破产前(离现在已有十多年了)让职工集资的股金款两千元(头两年分过利润的那种),还有叫个人集资了五千元,现在听说单位想发给个人集资款那五千元。请教律师:职工集资的那份股金款两千元是否也该发给个人?是否可以要回来?股金款与集资款有什么区别?
期盼律师的回答,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22-状态:未解决]
李志银律师的解答:

企业破产前是否改制,如果改制2000元股金进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出资人成了股东,则2000元股金只能在企业破产当时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有就分,没有就不分,不能要求全额退回。但如果没有进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出资人也不是股东,则可以按照集资款处理。李志银。

我咨询李志银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宁夏 银川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企业改制 经济仲裁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志银律师 > 李志银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