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子,是男方家出钱付的首付,并且是男方的名字,如果是离婚的话,女方可以分到房产么,还有就是房贷是男方家,和夫妻共同偿还,女方每月将房款转至男方账户,由男方统一还供,可否视为共同还供,应该如何分割,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4-17-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咨询张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磊律师 > 张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