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请律师解答!

我和妻子感情不和.分居已经两年多.法院判决要我赔钱.而我没有有经济能力.现在一直在拖.有什么办法?请律师解答!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4-18-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只要你没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不需要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你说的赔钱,可能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你想对方支付的财产补偿款。如果你认为判的不对,有权在15天之内上诉,否则判决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拖着解决不了问题,法院可以对你强制执行。建议你和法官、对方积极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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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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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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