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了,准备离婚,打算向她索赔,该以什么罪名起诉?
女方半多年前出轨了,被发现后为了挽救一个家庭就暂且原谅了,她也答应不再跟你男的联系,可本周意外发现他们仍然暗中一直密切联系着,还没有发现他们有同居的情况。这下是无法忍下去了,决定离,她也同意了。现在就是想起诉他们,让他们赔偿并赔礼道歉。可以吗?如果可以,该以什么罪名起诉,据我了解,重婚罪是不行的了,应该怎么起诉?纠结中,希望能有大师帮忙指点一下,在下谢谢先!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2-04-19-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如果不构成重婚,只是一般的婚外情,是不须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女方与其他异性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一般达到三个月以上),你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主张感情破裂;并依据《婚姻法》第46条要求女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在分割财产时考虑女方过错要求多分财产。如果不构成同居,只是偶尔的婚外情,则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可以要求分割财产时有所差别。当然,对于你主张的女方出轨的事实,你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