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就你所述的情况来说,如果没有遗嘱,你母亲过世时的财产由你姥爷和你继承,即你母亲的财产由你和你姥爷各继承一般。
你姥爷过世时,其财产由你母亲和你两个舅舅继承,由于你母亲已经过世,由你代位继承。即你姥爷的财产由你和你两个舅舅均分。
就该套房产而言,最终的结果是你继承三分之二(来自你母亲的二分之一和来自你姥爷的六分之一),你两个舅舅各继承六分之一(来自你姥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