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登记了,妈妈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算是赠与我的吗?要是以后跟老公有什么事情纠纷,这

假如以后我跟老公离婚的话,这个房子他能分得到吗?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04-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的情况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如果你和你老公没有约定,离婚时你老公无法分得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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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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